律师你好,我遇到了一起著作权纠纷,想通过诉讼解决,但是著作权纠纷案件的受理费是多少呢,如果我提起诉讼,该要多少赔偿呢?
你好,针对你提出的问题给予以下解答:
首先,著作权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诉讼费用即指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依法应当向人民法院缴纳和支付的费用。
可以分为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
人民法院在受理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依法向当事人收取一定的费用,称为案件受理费用。
一般来说,著作权案件的受理费按诉讼标的进行计算。
其他诉讼费用是指除了案件受理费用之外,还应缴纳在诉讼中实际支出的费用。
包括勘验、鉴定、公告、翻译(当地通用的民族语言、文字除外)费;
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出庭的交通费、住宿费、生活费和误工补贴费。
采取诉讼保全措施的申请费和实际交出的费用。
执行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所实际支出的费用以及应当由当事人承担的费用。
诉讼费用由原告预交,被告提出反诉的,应预交反诉的诉讼费用。
申请执行由申请人预交。如当事人有困难,可向法院申请诉讼费用的缓交、减交或免交。
是否准许,由法院审查后决定。诉讼费用一般由败诉人承担;
当事人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由当事人按照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撤诉的案件由原告承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
驳回起诉的案子,费用由起诉人负担。
以上就是对著作权案件管辖如何确定以及著作权案件诉讼费用如何缴纳的解答,希望能够解决您的问题。
著作权案件可能是因为归属引发的纠纷,也可能是因为侵权引发的纠纷,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引发的纠纷,著作权案件本身就十分的复杂,因此建议您咨询专业著作权律师,律师在著作权诉讼方面实务经验丰富,相信律师能够给您更好的建议以及帮主。
其次,著作权纠纷可以要求多少赔偿
1、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
人民法院在确定侵权赔偿数额时,可以根据被侵权人的请求,按照其因侵权行为所受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应得利益计算赔偿数额;
这里实际损失,可以根据权利人因侵权所造成复制品发行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销售量与权利人发行该复制品单位利润乘积计算;
发行减少量难以确定的,按照侵权复制品市场销售量确定。
2、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侵权人不能证明其成本或者必要费用的,其因侵权行为所得收入,即为所得利益。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或者依职权,并考虑作品类型、合理使用费、侵权行为性质、后果等情节综合确定,可以根据侵害情节在人民币5000元以上30万元以下确定赔偿数额,最多不得超过人民币50万元。
这种情况下,当事人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的,法院应当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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