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想请问您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是这样的,我跟我老婆结婚十年,在这期间也有借给别人钱,也向别人借过钱,都是一起还,没有分彼此。但是现在感情破裂,眼看就要离婚了,我想问一下哪些债务是属于我们共同的债务呢?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问题。
夫妻共同债务的范围包括:
1、因日常生活所负的债务;
2、因共同或者一方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夫妻一方或双方治疗疾病、参加学习培训、参与正常社交所负的债务;
4、因抚养子女所负的债务;
5、因赡养对有赡养义务的老人所负的债务;
6、其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
认定的原则和规律是:上述债务范围,只要是合法债务,系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或者双方所欠,均应作为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清偿。
但下列情况应当作为一方个人债务来认定:
1、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
2、能够证明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一方未经对方同意,独自筹资从事经营活动,其收入确未用于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
4、债权人不能证明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
5、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资助与其没有抚养义务的亲朋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因个人不正当、不合理的开支,如赌博、吸毒、酗酒等所负的债务;
7、其他依法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如一方实施犯罪、侵权行为所负的债务;
8、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为一方个人财产,附随这份遗嘱或赠与合同而来的债务也应由接受遗嘱或赠与的一方单独承担,他方无清偿责任。
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到您,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需要了解的,可以直接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