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爸爸的同事住院被检查出患有肝癌,当时他的子女们只知道赶紧治疗,并没有检查病历什么的。那个叔叔进行了化疗等治疗,过了好久那个叔叔没有任何事情。那个叔叔的子女向医院索要病历,但是医院却不让家属看,所以我想请问患者哪些知情权?后来无奈那个叔叔去别的医院检查,可那个医院就说叔叔根本就没有肝癌,但是由于长期接受化疗身体机能严重受损。现在出现了医疗事故,那么出现医疗事故纠纷该怎么处理呢?
您好,首先回答您的第一个问题,患者有哪些知情权。
患者有权明白自己的病情;
明白自己要做何种检查项目;
明白自己应如何选择看病医生;
明白可能出现何种风险,明白影响自己病情转归应注意的事项。
同时应该让患者知道看病时应遵守医院诊疗秩序和规章制度;
知道看病时应尊重医护人员诊治权;
知道自己进行特殊检查和手术应该履行的签字手续;
知道发生医疗纠纷应当依法解决的相关程序。
其次,关于出现医疗事故纠纷该怎么处理这一问题,我予以解答。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
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的,应当制作协议书。
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和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当事人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登记以及协商确定的赔偿数额等,并由双方当事人在协议书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