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我一个表姐怀孕之后,因为没什么钱一直在一家黑诊所检查。她说那个诊所比较好,可是生产的时候却出现大出血,赶紧送往大医院的时候,医生却说要是早来会就没事了,结果现在是一尸两命。我知道我表姐去黑诊所有一定的错误,但是黑诊所也是非法行医,我想请问,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对于非法行医罪又该如何处罚呢?
您好!首先回答您所提的第一个问题,哪些情形属于非法行医?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犯罪行为的种情形有:1、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2、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办医疗机构的;
3、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4、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5、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其次,关于非法行医罪如何处罚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规定: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擅自为他人进行节育复通手术、假节育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或者摘取宫内节育器,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造成就诊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