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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撤销或变更遗嘱,篡改遗嘱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吗?

此文章帮助了246人  作者:北京遗产继承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如何撤销或变更遗嘱

遗嘱人撤销或变更所立遗嘱的方式有以下两种:

(1)按原立遗嘱方式进行。用新的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但需要注意的是应以与设立该遗嘱相同的方式进行,如代书、录音、口头遗嘱变更时仍要求有两个以上无利害关系人在场见证。

(2)用其他方式的新立遗嘱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A、自书、代书、录音、口头四种遗嘱因其效力相等,因此它们之间可以用任何一种新设立的遗嘱来撤销、变更原立遗嘱。

B、公证遗嘱的效力最高,因此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只能采用公证的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20条第3款规定:“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二、篡改遗嘱一定会丧失继承权吗

我国法律保护公民的继承权,但是依照法律规定的原因,继承人也可能丧失其继承权。其中,我国继承法第七条第四款就明确规定,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丧失继承权。所谓伪造遗嘱,是指继承人以被继承人的名义制作假遗嘱。篡改遗嘱是指继承人改变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的内容。销毁遗嘱,是指继承人将被继承人所立的遗嘱完全破坏、毁灭。根据以上法律,如果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了遗嘱,但情节并不严重,不一定丧失继承权,只有在情节严重时,才丧失继承权。

如何认定情节是否严重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十四条指出:“继承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侵害了缺乏劳动能力又无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利益,并造成其生活困难的,应认定其行为情节严重。”

北京遗产继承律师温馨提示:

在遗嘱继承中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和口头遗嘱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我们都知道见证人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与继承人、被继承人没有利害关系的人。在此没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单单是指继承人、被继承人的近亲属,与继承人有债务债券关系的人以及与继承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在此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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