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遗嘱扶养协议公证需提交哪些证明和材料
遗嘱扶养协议公证需提交的证明和材料:
1、双方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
2、扶养人为集体的,应提交法人资格证明,代理人应提交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
3、赠人住所地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其所在单位出具的遗嘱人家庭情况证明;
4、遗赠财产清单及所有权证明;
5、遗赠人的家庭成员同意建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6、扶养人的家庭成员同意建立遗赠扶养协议的书面意见;
7、双方当事人的申请书;
8、其他认为还需要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二、遗赠扶养协议公证如何办理
我国《继承法》第31条规定:“公民可以与扶养人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扶养人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公民可以与集体所有制组织签订遗赠扶养协议。按照协议,集体所有制组织承担该公民生养死葬的义务,享有受遗赠的权利。”遗赠扶养协议,就是遗赠人与扶养人为明确相互间遗赠和扶养的权利和义务而订立的协议,它是以照顾孤寡老人为目的的,遗赠扶养协议公证是国家公证机关依法对协议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