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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侮辱罪,怎么认定侮辱罪,怎么判刑?

咨询时间:201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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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内容:

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侮辱罪的认定。我昨天在办公室的时候,跟一个同事因为工作在办公室就吵了起来。这家伙说话很过分,连我家人都骂。最可恶的是后来他捏造事实,到处宣扬,今天我一到办公室就看到很多人指指点点的,请问他这算是侮辱罪吗?

韩宝玉律师解答:

您好,很高兴回答您提出的什么是侮辱罪的问题。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要判断是不是侮辱罪,应该从以下几方面来看:

(一)客体要件

我国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本罪的犯罪对象,只能是自然人,而非单位。

侮辱法人以及其他团体、组织,不构成侮辱罪。

(二)客观要件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1、侮辱他人的行为。

行为的主要手段有:暴力侮辱人身;

采用言语进行侮辱;

文字侮辱,。

2、侮辱行为必须公然进行。

3、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

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

(三)主体要件

本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构成本罪主体。

(四)、主观要件

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并且具有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的目的。

间接故意、过失不构成本罪。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会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欢迎随时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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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宝玉律师
韩宝玉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刑事辩护部主任、重大疑难案件中心委员
曾任某省直属法院高级法官37年,历任刑庭、综合审判庭的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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