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相关法律问题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在日常生活中,如果合同中没有以承揽人、定作人指称双方当事人,也不影响对其法律性质的认定。签订承揽合同,你还需要哪些知识?本专题为您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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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呢?

您好,您的问题其实是一个承揽合同的问题。什么是承揽合同呢?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那么,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什么区别呢?要正确区分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

1、人身依附关系不同。承揽合同关系中承揽人与定作人双方地位平等,承揽人在其工作范围内有独立的自主权。雇佣关系中,雇员与雇主之间存在着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一般情况下,雇员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等方面需要接受雇主的安排,双方存在控制、支配和从属的关系。

2、工作的目的和性质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以完成工作成果为目的,提供劳务仅仅是完成工作成果的手段,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工作目的只是单纯的提供劳务,与雇主形成的是以劳动力的交换为标的的劳动合同关系。

3、报酬的给付标准不同。承揽关系中,承揽人的报酬给付以完成总的劳动成果为条件,报酬的体现以工作效果为重。而雇佣关系中雇员的报酬一般仅包含劳动力的价值,通常以每日劳务的价格作为计算报酬的标准。

4、报酬的给付方式不同。因承揽人提供或交付的是劳动成果,通常情况下报酬的支付是一次性的,即完成承揽合同约定的劳动成果后,定作人一次性向承揽人支付报酬。而在雇佣关系中,雇员提供的劳务是连续性的,报酬的支付方式往往具有一个较长的周期,且支付的时间及标准是较为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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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的效力有哪些,定金和预付款有什么区别吗?

您好,很高兴能够为您解答这类法律问题。除了定金罚则效力外,定金的效力还有:(1)预先给付的效力。主合同履行时,根据约定,定金或转化为预付款,此时定金就具有了预先给付的效力。(2)证约的效力。通说认为定金(立约定金除外)一般具有证明主合同成立的效力,因此除非有相反证据,定金合同的存在,就表明主合同的存在。

定金与预付款都是合同一方当事人在另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之前向对方给付的一定数额,但两者仍有显著区别:1、定金合同是要物的从合同;而预付款的约定则是主合同的一部分,且为诺成式的协议。2、定金的主要功能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定金的给付并不是履行债务的行为;而预付款的主要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合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帮助,预付款的给付本身构成了履行债务的行为。3、定金给付方违约时,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收受方违约时,应双倍返还定金。而在支付预付款的场合,无论是由于给付方违约,还是收受方违约而解除合同时,收受方均应如数退还预付款。4、定金可以广泛地适用于各类合同,而预付款的适用则存在不少法律限制。

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问题需要咨询的话,随时可以来电咨询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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