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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

此文章帮助了266人  作者:北京婚姻律师  来源:法邦网

一、夫妻共同债务有哪些

一般来说,作为夫妻共同债务,应当满足两个条件:

(一)债务发生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二)借款的目的是满足共同生活或生产经营需要。

一方在婚前所欠下的债务,如果借款的目的也是为了满足共同生产、生活的需要,也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债务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夫妻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如购置共同生活用品所负债务;购买、装修共同居住的住房所负的债务;为支付一方医疗费用所负的债务。

2、夫妻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

3、履行法定赡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4、为支付夫妻一方或双方的教育、培训费用所负的债务。

5、为支付正当必要的社会交往所负的债务。

6、夫妻一方或双方为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

7、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夫妻债务的认定

1、首先应推定一方的借款为夫妻共同借款;

2、如果一方能后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个人借款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3、如果一方能够举出足够的证据证明此笔借款没有用在共同生活中,则认定为个人借款。

二、夫妻共同债务怎样清偿

对于夫妻共同债务,即使双方离婚,也应当共同清偿。

具体情况分为三种:

(一)双方的共同财产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以共同财产来清偿共同债务,剩余财产在双方之间平等分配。

(二)共同财产不足以清偿共同债务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由法院进行判决。

(三)不存在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债务由双方协议清偿,如协议不成,仍由法院进行判决。

如果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北京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夫妻一方个人债务和夫妻共同债务的主要区别是:此债务是否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而所负的债务?如果债券人明知此债务不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个人债务;如果此债务是为了满足夫妻共同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则为夫妻共同债务。总之,判定债务性质看用途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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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财产公证流程
专业婚姻律师温馨提示:
很多人认为,离婚财产约定需要公证,若不公证协议就没有成立或不生效。其实这个观点是错误的。只要男女双方就离婚财产归属、处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之上达成合意的意思表示,内容不违反相关法律禁止性的规定,协议就生效。我国婚姻法也没有离婚财产协议要以"公证"作为生效前提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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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鑫律师
彭鑫律师北京百环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婚姻家事部主任
资深婚姻律师,执业多年,具有丰富的法律实务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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