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这样的,我老家有一套房子要卖,对方是公积金贷款,先付我一半房款,剩余放款等公积金下来再付,但房对方要求付一半房款就要过户,我不同意,我要求付完全款以后再过户。合同已签完。我也收了对方一半房款,因为她要求付一半过户,我说公积金下来了再过户,对方不同意,就没达成协议,中介和买方要求先退房款,我们买卖双方和中介就去了银行,我把一半房款都退给她了,押金一万冲抵房款了一块退给她们了,她现在起诉我违约,要我双倍返还她押金。请问我是违约吗?
需要看你们双方买卖合同约定的具体内容。
如果合同约定了你们放款付一半就你就要为对方办理过户,那么你现在不同意过户就属于违约。
《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所以,如果你们之前签的合同有约定需要房款付清再过户,那么你就是合理合法的,不用理会买家。
如果有约定先支付定金,或者一部分房款,再办理过户,过户完毕再付清房款,那么你就需要依照合同执行,无条件先过户住房给买家。
任何一方违约,对方都可以凭合同依法起诉维权的。
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
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六条规定: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所以关于违约金也要适用以上《合同法》相关规定,一句你和买方订立合同时的双方约定来判断你是否违约并需要支付违约金。